江苏省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考试安排一览!

       江苏省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考试安排来啦具体考试分值以及考试时间安排等我们快来一起看看吧

       (一)考试形式。

       实行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文化统考。

       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联考委确定,其中,建筑、电子电工、化工、农业、财会、旅游管理、烹饪、汽车、纺织服装、药品等10个科目组的考生按照中职学考有关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分为A、B两场,A场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B场考试。

       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

       (二)科目分值。

       除艺术以外的科目组,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总分值1000分。

       其中,专业基本技能300分(建筑、电子电工、化工、农业、财会、旅游管理、烹饪、汽车、纺织服装、药品等10个科目组专业基本技能A场考试100分,B场考试2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

       艺术科目组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总分值为700分。

       (三)考试时长。

       文化统考考试时长为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专业综合理论150分钟;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时长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日期。

       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日期为2026年3月7日至22日,由各专业联考委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日期为2026年4月18日至19日。

       (五)考试组织。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专业联考委组织实施。

       1. 文化统考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苏教考技〔2025〕1号)执行,考试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

       2. 专业基本技能考试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苏教考技〔2024〕12号)要求组织实施。

       摄图网_400109017_02奖励与照顾政策(一)关于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比赛获奖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获奖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的比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应,方能享受中职职教高考奖励政策。

       考生在校期间参加上述大赛获奖,可直接认定该生相应的专业基本技能成绩。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奖项、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银奖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金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直接录取本科)。

       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银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不含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专业)学习(以下简称直接录取专科);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基本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合格线分数;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考生的专业基本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合格线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也可参加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如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基本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专业基本技能成绩。

       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要求,每年省赛后要新增部分项目省级选拔赛。

       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享受中职职教高考奖励政策,所获奖项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获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三)关于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获奖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体育科目组报名,必须取得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中职职教高考奖励政策。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不含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专业)学习。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科目组为文化分)的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本条可与第(一)(二)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03收费标准根据《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有关规定,报名费为每生20元,文化统考考试费为26元/生/门,艺术科目组专业基本技能考试费为60元/生/门,其他专业基本技能考试费为40元/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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