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4名、农村群团干部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1990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详见《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常乐镇常青路88号)党建工作办公室1307。
4.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5.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由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核减取消情况在“和美常乐镇”微信公众号公告。
6.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由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一)笔试1.考试对象:资格审查通过且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和美常乐镇”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者排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40%、面试60%比例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与考察(一)体检在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在“和美常乐镇”微信公众号公告。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和美常乐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组织综合考评。
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本次招聘的城市管理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工资待遇按镇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农村群团干部,工资待遇按镇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68630018(海门区常乐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监督电话:0513-68630875 (海门区常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文字上下滑动查看>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附件2: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查看南通人才网招聘请关注下面公众号南通便民招聘请关注下面公众号南通卫生人才招聘请关注下面公众号南通国企人才招聘请关注下面公众号南通全职综合招聘请关注下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