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南通市旧房装修等补贴继续开放申报!即将开始

提醒大家南通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第四批)继续开放申报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9时向市民再次开放申报更多内容一起来看看申请指南申请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9时申请平台微信小程序“苏银随心办”想要直达申报平台和下载材料可长按识别下面二维码关注【南通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后台聊天框回复【装修】即可查看关注“南通本地宝”补贴范围本项补贴适用于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包工包料或包部分材料的情形。

       补贴范围包括2025年通过装修企业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9大类物品和材料: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家装成品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

       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情形:个人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的;未同装修企业签订装修合同或者装修合同中未明确上述物品和材料清单及购置价格的;上述物品和材料未安装使用的;同一套房已享受过商务部门家装家居补贴、民政部门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和住建部门旧房厨卫装修改造补贴的。

       摄图网_402148642补贴标准按照装修合同中符合补贴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房屋要求具有房屋产权证明的个人家庭拥有的住宅类用房,包括城镇住宅、农村住宅,不包括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及法人单位所拥有的住宅。

       申请人要求补贴申请人必须为房屋产权人,且为个人消费者,不包含单位。

       房屋产权人有多套房的,只补贴其中一套;一套房有多个产权人的只补贴一次,申报时须指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

       房屋产权共有人、其他自然人(不包含单位)可以为申请人出资、签订装修合同,但装修合同中的房屋地址须与产权证明中的地址一致。

       由不在房屋产权证明上的自然人签订合同或代付装修款,属亲属关系的,申请时上传结婚证或户口本等亲属证明;无亲属关系的,须经书面委托,上传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摄图网_500415592_重要提示1.符合补贴范围的物品和材料,必须正在房屋装修现场安装使用或已安装完成,并在小程序指定位置上传物品和材料正在安装或已完工的照片。

       2.上传小程序的装修合同必须包括报价清单,清单中应包括符合补贴范围的物品和材料数量及报价。

       不能用附件2直接代替合同报价清单。

       3.根据审核工作机制,全市共分11个区域受理补贴申请,请确保房屋地址所在区域选择正确。

       其中,房屋位于青年路以南、通富路以东、源兴路以北、东快速路及通盛大道以西的,“房屋地址”选择“创新区”。

       4.房屋存在产权共有人的,应在相应栏目填写共有人相关信息。

       由非房屋产权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出资的,须在指定位置上传能证明亲属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本,或者上传书面委托书并附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5.各申请材料中的落款时间、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均须填写完整,其中,附件3“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下方应填写证明人的姓名和电话。

       申报材料盖章应清晰,合同专用章仅可用于合同盖章。

       6.小程序中上传的图片每张不得超过2M,请提前调整图片大小,以免申报时影响图片上传。

       申报信息录入完毕、确认提交前,小程序会通过“短信验证码+人脸识别”核验申请人身份。

       咨询电话各县(市、区,功能板块)补贴受理咨询电话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30-11:30、14:30-17:00。

       海安市住建局:88869663如皋市住建局:87516681、87616806如东县住建局:81908877启东市住建局:68525456崇川区住建局:85609743通州区住建局:86115553海门区住建局:68025030、6802503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81199000苏锡通园区规建局:89196807通州湾示范区建交局:81680500创新区通创办建设局:590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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